南阳科技职业学院
关于取消考生号21411715155116考生拟录取资格的公告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教学〔2021〕418号文件精神,招生对象为未被普通高考(含对口招生)、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。经教育部核对,发现该考生涉及跨省重复录取情况。经学院高职扩招单招招生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。
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,按照我院2021年高职扩招章程录取规则,增补考生朱晓楠(考生号:21411721112415)的拟录取资格。
2021年12月23日